中华艺文基金会基本情况

  中华艺文基金会是成立于2013年6月的非公募公益社会组织,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,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。

  机构现设理事长一人、副理事长一人、秘书长(专职)一人、正式工作人员3人,长期志愿者两人。基金会下设办公室,项目部,财务部。

  基金会办公室直接归理事会管理,负责统筹基金会日常办公行政事务的处理及协调项目运行。项目部负责收集项目信息,对需求进行评估;负责编写并提交立项申请;根据立项审批情况,继续对项目进行评估或拟订项目实施计划;起草捐赠协议书,负责项目实施执行和日常管理;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工作。财务部负责日常财务相关工作的处理。

  本基金会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引领中华文化精神和主流价值取向,促进社会主义艺术评价体系建设;支持、扶持文化艺术优秀人才成长,奖励具有时代代表性、标志性的艺术家;支持优秀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;支持优秀作品创作和传播,推动中国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;促进中外文化交流,支持中国优秀文化走向世界。

  本基金会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。

 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是支持国家文化艺术事业发展,奖励不同艺术门类具有高尚精神、卓越才华和杰出成就的艺术家、学者与文化管理工作者;保护、研究、展示国内外艺术精品和珍品,推动优秀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和交流;资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;支持有助于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各类文化艺术交流活动。



中华艺文基金会机构组成及联系方式


  理事会
  理 事:余 政 栾先舟 高显莉 曲 琳 卢晓云 杨 涛 刘 波 罗 成 刘国升
  监 事:徐福山 赵英伟 冯壮勇
  秘书长:高显莉

  基金会通讯方式:
  地 址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B座5层
  办公室电话:(010)85295606 兼传真
        (010)852956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