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实施“优秀青年艺术家展览资助项目”的通知

 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中华艺文基金会结合自身的业务范围和创立宗旨,设立“中华艺文˙艺术家扶持专项基金”。该专项基金旨在鼓励艺术家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,鼓励不断涌现新的优秀艺术人才,为中华民族文艺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。

  专项基金将实施“优秀青年艺术家展览资助项目”。第一批拟资助国画、书法、油画、雕塑、篆刻艺术等领域德艺双馨、初具影响力、专业造诣较高且具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艺术家共15人,由中华艺文基金会无偿资助艺术家集中举办艺术展览,使青年艺术家的作品有更多展示的机会,并对他们进行宣传及出版高质量画册。

 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报名,报名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:

  1、年龄在48周岁以下(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全国(包括港、澳、台地区)在中国画、书法、油画、雕塑、篆刻等领域从事艺术创作的优秀青年艺术家。

  2、代表作品应该体现中国作风、中国气派,要对中华民族审美趋向有深刻的理解且努力践行,能够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的宏大气魄和高尚品格,艺术精湛,具有创新性、探索性,且有比较高的艺术水准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。

  3、申请报名参加评选有两种方式:(1)由所在领域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、艺术家单独或联名推荐,填写《“优秀青年艺术家展览资助项目”专家推荐表》。(2)自我推荐,填写《“优秀青年艺术家展览资助项目”个人申请表》。

  上述推荐和申报,均须在网上递交申报材料的同时,另在纸质版上签名,用A4纸打印,快递至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B座 中华艺文基金会办公室 收。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基金会邮箱:yiwenjijin@sina.com。

  公开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15日。之后,组织召开具有权威性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。

  报名联系人:济洪娜 徐贺

  联系电话:(010)85295606 (010)85295607

  感谢您的支持!

  附:1.“优秀青年艺术家展览资助项目”专家推荐表

    2.“优秀青年艺术家展览资助项目”个人申请表

中华艺文基金会
二○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